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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强制药及生物发酵企业监管 督促7家异味扰民企业整改

     

    宁夏自治区环保厅近日举行银川市制药及生物发酵等企业恶臭气体环境监管工作推进会议,督促银川市周边制药及生物发酵等7家重点企业主要负责人和环保负责人,切实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和污染治理主体责任。

    据了解,银川市永宁县在此之前曾召开会议,约谈了辖区3家异味扰民企业,签署了异味治理承诺书。针对存在的问题,相关企业负责人纷纷表态,会立即按照政府及环保部门要求,落实整改措施,积极整改,逐步消除异味扰民现象。

    此次宁夏自治区环保厅向7家制药及生物发酵企业加强恶臭气体污染治理等工作提出了工作要求,要求企业认清形势,思想上要重视,认识上要到位,行动上要积极。

    大气污染防治是2016年宁夏自治区环保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全力推进银川市碧水蓝天工作计划,对所有企业建立社会诚信档案。充分利用第三方异味监控仪、远程监控设施等现代信息手段,对企业进行全方位监管。

    企业要本着对企业、家人、社会负责的态度,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和污染治理的主体责任,全力做好恶臭气体污染治理工作。“一把手”要亲自抓、抓长远,坚持眼前利益和长远发展相结合,既要注重日常精细化管理,又要兼顾长远污染防范,形成长效监管机制。

    同时,要强化三级环保部门监管,加强在线监控设施数据运用,开展日常性抽查和比对监测。对不正常运行治污设施、偷排偷放恶臭气体和擅自停运治污设施的环境违法行为和企业,加大执法力度,运用按日计罚、查封扣押等手段,绝不姑息,绝不迁就,绝不手软。市县级环保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属地监管责任,创新监管机制和模式,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负责人主抓、定人定岗定责的监管机制,确保监管责任到位。(宁夏环境保护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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